关于国际注册第1218261号“STX”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
发布时间:2019-05-05 05:44:12  浏览:959
注册号 商标名称 申请人名称 被申请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裁定/决定时间

关于国际注册第1218261号“STX”商标

驳回复审决定书

商评字[2016]第0000097085号

   

  申请人:SWAROVSKI-OPTIK KG
  委托代理人:北京金杜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
  
  申请人因国际注册第1218261号“STX”商标(以下称申请商标)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,向我委申请复审。
  经审理查明:商标局引证的第4411625号商标、第4411611号商标(以下分别称引证商标一、二)因连续三年停止使用,在折光镜商品上已分别被商标2016撤002631号决定、2016撤002630号决定予以撤销,撤销决定已生效并刊登在第1520期《商标公告》上,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光学设备和仪器等复审商品与引证商标一、二核定使用商品不属于类似商品,未构成《商标法》第三十条所指的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。
  依照《商标法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,我委决定如下:
 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9类复审商品上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予以核准,由我委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。

合议组成员:徐永垒
安蕾
杨乐

2016年11月2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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