打开微信扫一扫
关注我们

| 注册号 | 商标名称 | 申请人名称 | 被申请人名称 | 代理机构名称 | 裁定/决定时间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关于第16421978号图形商标
驳回复审决定书
商评字[2019]第0000000110号
申请人:长江实业地产有限公司
委托代理人:高露云(北京)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
申请人因第16421978号图形商标(以下称申请商标)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,向我委申请复审。
经审理查明:至本案审理时,商标局引证的第4210106号图形商标经我委无效宣告程序于2017年2月24日作出的商评字[2017]第0000013934号裁定予以宣告无效(见第1628期《注册商标宣告无效公告》),其已不能成为申请商标的在先注册障碍。
鉴于上述情形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,我委决定如下:
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,由我委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。
独任审查员:王曌伟
2019年01月0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