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第10710607号第35类"立贝"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的决定
发布时间:2020-04-28 15:02:46  浏览:578   

关于第10710607号第35类"立贝"注册商标

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的决定

商标撤三字[2020]第W007758号

龙游立贝家居用品有限公司:
      漳州市瑞升贸易有限公司:

 龙游立贝家居用品有限公司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,以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为由,委托上海立东品牌策划事务所(普通合伙)于2019年06月24日向我局申请撤销漳州市瑞升贸易有限公司第10710607号第35类“立贝”商标在“广告”等全部核定使用服务上的注册。经审查,我局予以受理,并通知漳州市瑞升贸易有限公司在收到我局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我局提交其在2016年06月24日至2019年06月23日期间使用该商标的证据材料。
      漳州市瑞升贸易有限公司在指定期限内未向我局提交其使用第10710607号第35类“立贝”商标的证据材料。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、第六十七条的规定,我局决定:撤销第10710607号第35类“立贝”商标,原第10710607号《商标注册证》作废,并予公告。
     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,商标注册人漳州市瑞升贸易有限公司如对我局决定不服,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审

2020年04月01

来源:未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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