由于2014年5月1日及2015年5月1日我所针对国内商标注册进行了两次提价,因此在此期间还继续委托我所代理的客户,基本上为我所忠实客户,为了减轻申请人的后续负担。
我所认真分析决定如下:
由以往《商标受理通知书》邮递费用为我所支付,《商标证书》及其他正式文件由客户支付方式,现调整为商标局所发的任何文件转寄给申请人的均由我所支付。
执行时间:2017年1月1日起执行。
上海立东品牌策划事务所
2016-12-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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