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发布:1991.12.29 实施:1992.2.1 时效性:失效]
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令 第二号
根据国务院发布的《行政复议条例》,特制定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行政复议规程(试行)》,现予发布,自一九九二年二月一日起试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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